108年5月24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生效後,同志伴侶要結婚,總算有了法源的依據。這套法律的意義不僅是給予同志基本權的保證,也是站在國家的立場上正當化(Legitimation)同志的性傾向與親密關係。同志伴侶在追尋個人親密關係的時候很容易會面臨到家人與朋友的挑戰,不論性傾向是不是天生的,總是會有人覺得這樣不好,這樣不對即便說不清楚緣由,748施行法從國家的角度來背書這樣關係的正當性。
兩個個體建立親密關係,會涉及到每個人發展展過程當中「依附模式」與「分化程度」,這些心理特徵不管異性戀伴侶或同志伴侶都會影響他們怎麼形成親密關係。只是男同志在成長過程中,他和同性朋友的互動經驗、和父親的,關係比較難讓男同志自在的依附、依賴他人,或與同性建立情感連結,相較於女同志,男同志更難在同儕中公開自己的性傾向,並仍然與同性朋友建立良好的群我關係。
同志伴侶關係還有些特性和異性戀關係不同,個別上有「個體對自己性傾向的認同程度」、「周遭環境對於同志的接納度」,伴侶上另外還多了「伴侶間出櫃程度的差異」。「個體對自己性傾向的認同程度」、「周遭環境對於同志的接納度」越高,同志就越能自在地投入到同志親密關係當中,「伴侶間出櫃程度的差異」小,兩個人也會減少摩擦的機會。《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就是促進了「周遭環境對於同志的接納度」。
同志伴侶諮商在治療過程中會幫助男同志伴侶看見兩人之間互動的模式,挑戰男同志伴侶僵化的親近模式、互動循環,使他們能夠和伴侶做更親密的連結。
註一:正當化(Legitimation)是一個提供正當性的行動在社會科學中,正當化是指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某項行為、過程或意識形態,透過依附於其所處社會的社會規範和價值觀而變得具正當性。這是一個令某東西或事情,在一個群體或受眾眼中變得可接受和被視作正常的過程。引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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