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落落長的748號施行法草案出來了,名字讓大眾跌破眼鏡,但也讓我不禁讚嘆立法者的智慧,在對立雙方的夾縫中為同志朋友爭取到了諸多實質平等。目前一個被詬病的地方就是在於同志雙方關係人沒辦法共同領養小孩,事實上已經有同志伴侶先進行單方收養,能夠單方收養,共同照顧,卻不能夠共同收養,這種區隔且差別待遇應該就會引發後續的法律攻防。
釋字748號提到以性傾向為差別待遇,應採取較嚴格之審查標準。
可根據國際相關學術機構的研究結果聲明,皆認為同性戀配偶所教養的小孩沒的表現沒有劣於異性戀配偶的小孩。此點可參考美國心理協會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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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國內的精神科醫師也聯合聲明
"女或男同性戀家長所養育的孩子與異性戀父母的孩子,在發育、適應力或整體福祉上並無明顯差異,亦無證據顯示同志家庭會影響子女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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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節目上還有人在引用不知道哪裡來的研究,誤導民眾,若讀者們有看到相關文章,也可以多幫忙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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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研究發現,男同志爸爸們的分工非常公平,」他說,性別刻板印象往往影響異性戀伴侶的親職分工,這些刻板印象男同志伴侶通常可以避掉,男同志爸爸比異性戀爸爸更常打破有關陽剛特質的傳統觀念;他們在照顧小孩時,願意擔任那些傳統上由女性擔任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