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品瑜的《許我一個夠好的陪伴》
想跟大家分享自己的收穫
雖然這本書談到臨終與安寧
但也不僅於此
身而為人,生命的幸福是是什麼?
《論語》中記載
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史記·五帝本紀》則記載:「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華人文化相當重視角色責任的實踐與倫理
在以往生命的幸福似乎是自己盡了社會責任
而輪到他人承擔對自己的社會責任
這一套人倫規則,雖然安定了社會秩序
但其實也將人框限在角色責任裡
近期許多社會廣泛討論的作品
都是在回應台灣社會長期被人倫綑綁的苦
吳曉樂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周慕姿的《情緒勒索》
黃士鈞的《做自己,還是做罐頭?》
以及 古賀史健的《被討厭的勇氣》
華人的社會裡,角色責任、義務時常被用過了頭
變成勒索別人付出配合的工具
成為一種窄化的道德標準
慢慢在不同的心理學領悟到
生命的幸福就是「做為一個人」
同時也是「做自己」
做自己代表自己能夠有自由選擇的空間
能夠有表達意志的權力
不被角色責任所束縛,人格面具綁架(榮格)
找到支撐自己對抗主流論述的在地知識(敘事)
只是這樣的功課好難
不僅是我們允不允許我們自己聽到自己的需要與聲音
也包括了我們允不允許他人做他們自己
在品瑜《許我一個夠好的陪伴》書中令我衝擊的一幕是
當婆婆在病榻前受苦,而女兒不聽使喚的那一段
「過去你們奶奶總是打理好一切,但她現在已經是癌末。出發前我已經告訴你們了,這次回來換我們照顧你奶奶,這是我們的責任義務!聽懂了嗎?」
「拜託!都什麼時候了?你們還自思地只想到玩?能不能多陪奶奶,讓她覺得我們很在乎她、非常愛她,願意為她做任何事?你們不能幫她讀報紙或唸故事書嗎?難道你們就不能多待在她身邊嗎?」
女兒卻回:
「你要怎麼幫奶奶,是你自己的決定,為什麼將我們扯進來,而且還強迫我們採用你的方式!我們自己知道怎麼做,你不要干涉我們啦!」
我想這一幕,對很多當前的父母都很有感受
現在的父母輩許多人都十分認同自己的角色責任
接受孝順父母、敬重長輩,
接受大人的安排,這樣的傳統價值
現在,教養子女卻又要追求進步價值,
採取開放民主教育,要學習放手與尊重
這一套人倫價值
許多成人陪玩至今,常發現自己的責任義務都盡了
卻沒有人對自己有責任義務!
愛因斯坦說:「教育,就是當一個人把在學校所學都忘光之後,剩下的東西。」
親情是什麼?
我想那就是除去角色義務後,
人跟人之間還願意相互付出的部分。
愛情是什麼?
我想那就是除去婚姻這紙契約,
人跟人之間還願意相互付出的部分。
身而為人,自由了之後,生命的幸福還有什麼?
我想那是在自由之餘,
生命裡我們還有他人吸引我們付出貢獻
即便未必能有所回饋,甚至要為之受苦
但我們仍然甘之如飴
在《許我一個夠好的陪伴》一書當中
看見品瑜掙脫角色責任給自己的框架
脫離婆媳的角色關係,
而進入到女性生命的真實關連與相互映照
自由地去付出,在當中也陪伴到自我
臨終之際就是角色責任最重之際
《許我一個夠好的陪伴》一書,
就是在描寫品瑜在角色責任對個人壓縮的極致後的自我超脫
身而為人,我們都將面臨到要回應多少別人的角色期待
而自己又要放給別人多少的角色期待
相信《許我一個夠好的陪伴》能夠為每個讀者,帶來對生命的省思。